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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岔渣场历史堆存大修渣及污染土处置技术服务项目—原地无害化技术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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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ZB20549
001003005

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岔渣场历史堆存大修渣及污染土处置技术服务项目—原地无害化技术配套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

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岔渣场历史堆存大修渣及污染土处置技术服务项目—原地无害化技术配套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026-ZB20549)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8月31日

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岔渣场历史堆存大修渣及污染土处置技术服务项目—原地无害化技术配套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026-ZB20549),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含税)

质量

服务期限

1

渝黔建设(河南)有限公司

20570000

满足《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岔渣场历史堆存大修渣及污染土自行无害化预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无害化后的固废,经鉴定满足一般工业固废标准要求,即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制备的无害化渣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均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一2007)表1中所规定的浓度限值或满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10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

贵州瑞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768000

满足《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岔渣场历史堆存大修渣及污染土自行无害化预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无害化后的固废,经鉴定满足一般工业固废标准要求,即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 299-2007)制备的无害化渣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均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表 1 中所规定的浓度限值或满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10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

贵州之行会工程有限公司

20811400

满足《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岔渣场历史堆存大修渣及污染土自行无害化预处理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的要求。无害化后的固废,经鉴定满足一般工业固废标准要求,即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硫酸硝酸法》(HJ/T 299-2007)制备的无害化渣浸出液中任何一种危害成分含量均不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表 1 中所规定的浓度限值或满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10 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渝黔建设(河南)有限公司

王坤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1362016202001068

2

贵州瑞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田长春

注册证、贵2522015201618808

3

贵州之行会工程有限公司

洪忠波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贵2522021202212320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渝黔建设(河南)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贵州瑞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贵州之行会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冉经理,联系电话:0771-5781032、19968038911,邮箱:xm_ran@chinalco.com.cn

(二)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暂停投标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综合部,电话:0731-84397047 ,邮箱:hui_tang455@chinalco.com。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环保党委纪委工作部,电话:010-81910391,邮箱:xiaolin_gao@chinalco.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铝环保节能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木莲东路299号清溪川玖号办公楼、综合楼113房

联系人:李经理、王经理

电话:17700583886、18787075747

电子邮件:8756915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蓬莱苑南街9号院2#楼3层301室

联系人:冉经理

电话:0771-5781032、19968038911

电子邮件:xm_ran@chin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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