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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主体建筑、安装施工A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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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5-ZB00169
001002005

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1机组及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

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1机组及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5-ZB00169)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08月05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8月08日

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1机组及公用系统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招标编号:0125-ZB00169),评标委员会已完成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质量

工期/交货期

1

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519391000

1.满足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和设计要求,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关键分项工程优良率100%)。2.关键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出厂合格率100%,安装调试缺陷率≤0.1%,零尾工进入整套启动,工程合格率100%。3、一次水压、点火、冲转、并网成功,168小时试运行期间连续满负荷运行无中断,保护装置投入率100%。4.机组满负荷送行168小时后不停机、安全稳定连续运行>200天,等效可用系数(EAF)≥90%,各项运行指标参数达到并优于设计值。5.通过ISO 9001/14001/45001三体系认证,建立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机制,关键环节(设计、施工、调试)质量整改闭环率100%。6.数字化交付实现三维模型与竣工资料100%匹配。智慧电厂功能达到远程监控覆盖率100%,关键设备状态在线监测率≥95%。7. 工程档案完整率、准确率100%,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范。8.工程技术指标达到绿色工程设计指标,实现达标达产达效,确保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金奖。建设优质工程、高效工程、环保工程,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机组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止,1#机组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8月,建设工期不超过22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518980000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659日历天

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51885200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58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张天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

皖1342012201208141

2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张龙涛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鲁建安B(2008)1830070

注册建造师证:鲁1372006200700338

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罗谦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42016201634812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

中国电建集团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联系人:欧佳慧,联系电话:18595118111,邮箱:jh_ou@chinalco.com.cn

(二)异议提出方式为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我的项目】-【工作台】菜单下的【异议】菜单,进入异议页面,点击【新增异议】按钮,进入异议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年。

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无线索依据,反复异议,干扰正常招投标秩序,造成影响的。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绿星链通招标平台(https://z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电话:0954-7641603,邮箱:wmjwxfjb@163.com。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中铝宁夏能源集团纪委工作部,电话:0951-8887166,邮箱:nxnyiwjd@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王洼工业园区

联系人:周子棋

电话:18174276985

电子邮件:gypymdx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北京)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欧佳慧

电话:18595118111

电子邮件:jh_ou@chinalco.com.cn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 (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